個股:台開(2841)公告花蓮縣府將以合理價金購回花蓮光華樂活園區未售土地
有關花蓮縣政府將以合理價金購回全部花蓮光華樂活園區未售土地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5/09/21
2.公司名稱: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與花蓮縣政府合作開發之花蓮光華樂活園區開發期間屆滿未售土地之處理方式,花蓮縣政府已行使產業創新條例第47條第2項第1款之裁量權及須支付合理價金(約40至60億元)購回全部花蓮光華樂活園區未售土地,並經最高行政法院認定依法有據在案。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