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勝生嚴正澄清未經查證之公開發言

日 期:2016年08月25日

公司名稱:日勝 (2547)

主 旨:日勝生嚴正澄清未經查證之公開發言

發言人:周惠玉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5/08/25

2.公司名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

「兆豐一路獨厚日勝生? 徐佳青疑有弊」

7.發生緣由:

針對今日(8/25)媒體報導質疑美河市案簽署協議書時,北市府要求日勝生繳交35.3

億元擔保金,日勝生無足夠擔保,由兆豐國際商銀發出35.3億元的保證函等情事,

該報導引述人士未經查證之發言,已嚴重影響本公司聲譽。

日勝生所有授信案皆依金融機構之授信審查規範辦理,均遵守相關金融規定,依法

行事,絕無報導所述情況,有關本公司前為新店美河市案向兆豐國際商銀申請新台

幣35.3億元之履約保證額度,由兆豐國際商銀出具「銀行連帶保證書」予臺北市政

府乙節,本公司確實提供足額擔保品,絕無報導所稱,兆豐國際商銀在毫無擔保下

為日勝生開具保證函之情事。另,依據授信條件約定,除由本公司提供足額擔保品

外,尚由本公司負責人作為本履約保證額度下之連帶保證人,本公司特此鄭重澄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嚴正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