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新董事會解除華新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日 期:2016年07月29日

公司名稱:華新 (1605)

主 旨:董事會解除華新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發言人:文德誠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5/07/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潘思如/財務部門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華新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