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必翔實業第五次買回必翔實業之股份轉讓員工案將屆法定轉讓期限,依規定辦理註銷該案未轉讓股份

日 期:2016年07月21日

公司名稱:必翔實業 (1729)

主 旨:必翔實業第五次買回必翔實業之股份轉讓員工案將屆法定轉讓期限,依規定辦理註銷該案未轉讓股份

發言人:伍蔣清明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7/21

2.減資緣由:本公司第五次買回本公司之股份轉讓員工案,將屆法定轉讓期限

(買回之日起3年),依規定辦理註銷該案未轉讓股份。

3.減資金額:新台幣9,900,000元。

4.消除股份:990,000股。

5.減資比率:0.53%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844,242,000元(以105年07月21日)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84,424,2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10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