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股》台南汙染求償案,中石化:持續上訴、治理非零進程

【時報-台北電】中石化 (1314) 今(25)日針對關於台南安順廠汙染求償案須賠償受害居民1.6億元,以及汙染處理零進程之報導,發布重訊澄清,表示有關近期民事訴訟賠償案係為國營時代前台鹼公司安順廠在國營時代所產生的汙染,該產出的OCDD戴奧辛並非致命TCDD戴奧辛。OCDD戴奧辛與當地居民之相關疾病上,被認定不具有相關因果關係,因此,公司仍持續上訴,期盼法院能還給公司一個公道,以維護公司全體股東之權益。

中石化於台鹼公司安順廠停工後、民營化前,於1983年應經濟部要求,承接前台鹼安順廠址。自最高法院判定中石化必須承擔汙染整治之責後,即擬定汙染整治計畫,並投入鉅額成本進行相關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汙染面積縮減13.79公頃,符合第二階段整治目標期程,汙染土壤移除21.3萬噸,並陸續將已去汙之土地辦理復育再生。汙染場址含有汞及戴奧辛二種汙染物,全世界為首例,又含蓋陸域及水域,整治技術難度高,中石化投入大量人力及物力,技術上選用濕處理縮減汙染土方,已處理8萬1479噸汙土,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累積已投入及估列相關之控制與處理費及整治費用已超過30億,並無報導中汙染處理零進程之情形,特此說明。(編輯整理:陳郁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