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台新金(2887)與財政部先後提起上訴,續爭彰銀(2801)經營權

【財訊快報/李娟萍報導】就彰銀(2801)經營權爭議,台新金(2887)與財政部已在今(24)日法定上訴期限前,先後就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根據雙方所提上訴內容,爭議點放在雙方有無契約關係,台新金主張,與財政部存有彰銀經營權移轉的契約關係,財政部則否認有此關係。

法人指出,由財政部新部長許虞哲昨(23)日上任第一天,就決定就此案提出上訴看出,台新金及財政部未來恐仍將陷入法律訴訟苦戰之中。

財政部指出,就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財政部負有所謂「於台新金控為彰化銀行最大股東期間,不能以所持股權妨礙台新金控經營權主導地位」契約義務部分,提出上訴,理由是行政機關發布新聞稿,只是本於業務主管機關立場,對外界所為政策說明,該部94年7月5日新聞稿即是基於公股管理機關立場,就彰化銀行規劃該次增資案說明公股政策,並無向特定人或不特定人表示訂立契約意思。

而同年月21日以彰化銀行為受文者的函文,是就該行當次增資案,回復公股管理方向及相關配合辦理事項,亦非對彰化銀行或該行以外任何第三人,為締約的意思表示。

但台新金的上訴理由則持續主張,財政部與台新金之間,存有「彰銀經營權應移轉予台新金」的契約關係,且迄今有效。財政部應負有繼續「支持」台新金主導彰銀經營理的契約義務,而不是「不妨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