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公司起訴請求中科管理局給付工程款約3914萬元暨法定利息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404)漢唐-為請求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給付工程款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下稱中科管理局)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
4.事實發生日:105/05/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起訴請求中科管理局給付工程款3,914萬1,139元暨法定利息。
6.處理過程:
(1)本公司協助「中部科學園區單身及有眷宿舍新建統包工程」(下稱系爭工程)統包商權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其中部分工程作業,權億公司因資金調度困難未能依約支付工程款,乃將其針對系爭工程得向中科管理局請領之所有工程款讓與本公司,由中科管理局依監督付款辦法直接向本公司清償該等債務,系爭工程在本公司及其他監督付款廠商協力下得以完工。
(2)該局同意備查給付予本公司金額為4,994萬185元,然僅支付1,079萬9,046元,本公司促其給付餘款3,914萬1,139元未果,為此起訴請求給付該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