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輝發行105年員工認股權憑證案4/27補正,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4933)申報發行10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3,5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3,500,000股,並以發行新股為履約方式乙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105年4月27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5條第2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