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銘旺科稱可能7/4起停止買賣,停止買賣連續滿6個月後恐將終止上市

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105年4月7日臺證上一字第1051801464號函公告本公司可能停止買賣暨終止上巿相關情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4/29

2.公司名稱: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上巿普通股股數因不符合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未達已發行普通股

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且未達六仟萬股,自102年7月3日被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有價證

券。本公司於民國102年9月23日辦理現金增資,增資後本公司上巿普通股股數已達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惟尚未符合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3款,自變更

交易方法後次一營業日起三年內(迄105年7月4日止)達成營業細則49條第2項第14款之

規定,最近連續二季之單季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稅前淨利均為正數者。

前開變更交易事由屆滿三年若仍無法補正改善獲利情形,則有停止買賣之適用。另營業

細則第50-1條第1項第7款規定,停止買賣連續滿6個月後(106年1月4日起)未恢復改善者

,將被終止上巿。

8.因應措施:

本公司預計增加銷售額、撙節成本及加強催收不良債權來改善獲利狀況;本公司截至105

年第1季止已向客戶陸續追回不良債權9,913仟元。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本公司無法改善獲利狀況,可能於7月4日起停止買賣, 停止買賣連續滿6個月後未恢復改善者,將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