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品訂4/1召開股東常會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6199)天品-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4/0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平鎮區洪圳路385-3號
(天品聯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本公司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一○四年度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金額分配情形報告。
(四)一○三年度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五)健全營運計畫書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
三、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二)本公司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選舉事項
提前全面改選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討論事項
擬請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2/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4/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提案權: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二)股東提名權:
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三席。
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名之審查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股票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受理提名期限結束後,將依法另提請董事會審查被提名獨立董事之相關作業。
(三)提案權及提名權期間:
105年1月25日起至105年2月3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及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四)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及提名處所:天品聯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洪圳路385-3號 電話:03-4604000)。
(五)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及192-1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