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01
2.公司名稱: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和碩去年EPS近10元 外資愛」
7.發生緣由:
針對媒體報導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EPS及2016年之營收狀況,
和碩特此聲明,報載所提營收及EPS等數字為媒體及法人推估值,
本公司並未編製財務預測,也未提出任何對營收及獲利之預測數,
實際查核後財務數字將依規定按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投資人查詢。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