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01

2.公司名稱: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和碩去年EPS近10元 外資愛」

7.發生緣由:

針對媒體報導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EPS及2016年之營收狀況,

和碩特此聲明,報載所提營收及EPS等數字為媒體及法人推估值,

本公司並未編製財務預測,也未提出任何對營收及獲利之預測數,

實際查核後財務數字將依規定按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投資人查詢。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