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代取得人株式會社東芝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482,963,030 股。

2.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株式會社東芝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49,298,408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2%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株式會社東芝於104年11月23日因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庫藏股註銷,致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由9.8%變更為10.2%,持有股數49,298,408股並無變動。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用。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因庫藏股減資導致10%以上。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