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統科技:澄清經濟日報報導之相關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09

2.公司名稱:矽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104年11月07日A4版報導有關「凌陽與矽統合資的電視晶片廠

傳芯(S2)已經出售予中國大陸紫光集團旗下網通晶片廠銳迪科(RDA)。」..等。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之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傳芯公司為凌陽與矽統之合資公司,本公司並無出售傳芯公司股權之

交易,若有符合重大訊息之規定將依相關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