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中碳(1723)與台塑河靜開曼合資,處理及銷售河靜鋼鐵煤焦油等副產品

本公司與台塑河靜鋼鐵合作協議

1.事實發生日:104/10/0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及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不適用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與台塑河靜開曼公司成立合資公司,雙方出資各半,處理及銷售台塑河靜鋼鐵所生產之煤焦油、輕油、焦碳等副產品。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本公司投資約美金一仟萬元,對本公司財務並無影響,依本協議目前台塑河靜鋼鐵第一座高爐預估可處理煤焦油5.2萬噸、輕油1.7萬噸及多餘細焦碳,河靜鋼廠二號高爐預計2016年完工,屆時處理量煤焦油10.4萬噸、輕油3.4萬噸,本協議書可增加公司營收。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本案主要是與台塑河靜鋼鐵合作處理煤焦油、輕油、焦碳等副產品。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