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和椿(6215)自結104年7月份稅後虧損200萬元,每股虧損0.02元

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1.事實發生日:104/09/02

2.公司名稱:和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通知辦理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資訊

一、本公司之基本資料公告如下: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1)項目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4年7月

營業收入 125 -47.26

稅前損益 0 -100.00

稅後純益 -2 -106.90

每股盈餘(元) -0.02 -105.71

最近一月(104年7月)財務數字係本公司IFRS合併自結,尚未經會計師核閱簽證。

(2)項目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4/Q2

營業收入 494 -6.08

稅前損益 -2 -104.26

稅後純益 -7 -118.42

每股盈餘(元) -0.09 -119.57

最近一季 (104/Q2)財務數字係IFRS合併資訊,經會計師核閱簽證。

(3)項目 最近四季累計

103/Q3~104/Q2

營業收入 2,011

稅前損益 112

稅後純益 81

每股盈餘(元) 0.98

最近四季累計(103/Q3~104/Q2)財務數字係IFRS合併資訊,經會計師核閱簽證。

二、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公司於集中市場股票價格變動係由市場自由交易機制所決定

,與本公司並無關聯。

三、本公司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

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0款之重大訊息,其說明如下:

本公司與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子公司汽車電子與機電系統公司及研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工業4.0合作備忘錄

四、本公司之重大訊息未達「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

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各款標準,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