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固修訂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及減資換票基準日為11/11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434)哲固-修訂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及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20
2.減資基準日:104/08/2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業經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為辦理換發股票,爰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業務規則及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
二、本公司已發行股票內容變更事項如下: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28,000,000元,發行3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減資新台幣101,000,000元,銷除10,100,0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換發比例百分之69.20732,即每仟股換發692.0732股。
三、本次應換發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並將原發行與變更後發行股票
內容列示如下:
項目 原發行股票內容 變更發行股票內容
每股面額 壹拾元整 壹拾元整
發行總額(元) 328,000,000 227,000,000
發行股數(股) 32,800,000 22,700,000
最近一次核准公 中華民國97年7月15日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
開發行日期及文號 金管證一字第0970035613號 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986號
四、本次換發作業相關日期(期間)預定如下:
(一)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之日期:民國104年11月5日。
(二)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1月6日。
(三)暫停上櫃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5日至民國104年11月16日止。
(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7日至民國104年11月16日止。
(五)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04年11月11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4年11月17日。
(七)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此次減資銷除股份,係依一0四年股東常會決議,經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986號函核准,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比例換發新股票,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依股票面額折付之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六、新股票印製說明:
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
七、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先辦理過戶換票並予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若有畸零股款移作劃撥費用)。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
(五)本計劃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依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函送相關書件,並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1/11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1/17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22,700,000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年8月26日,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即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報減資換股計劃,俟其核備後,即依該計劃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該計劃如因主管機關審核或其他事實而有變更之需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104/08/20經董事長核准變更減資換股作業計劃之換發作業相關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