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盈科: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第三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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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09,788,58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8/14~104/10/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3.16~29.88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1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4,116,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本公司第一次買回公司股份共2,839,000股

2.本公司第二次買工公司股份共1,277,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基於維護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並考量後續資金運用之效益,故第一次暨第二

次買回股份,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於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13.16-29.88元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轉

讓予員工,惟若公司股價低於其所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福盈科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一、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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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

理。

二、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

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三、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四、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

員工。

五、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二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及直接或

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與海外子公司員工,得依本

辦法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六、轉讓之程序:

(一)、本公司綜合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與發展潛力等條件,

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

員工得受讓股份之股數,授權董事長另訂員工認購股數。

(二)、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

董事長另洽其他符合本辦法所規定受讓人資格之員工認購。

(三)、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

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依法應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七、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含手續費並計算至元以下二位無

條件捨去)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

份增減比率調整之(計算至元以下二位無條件捨去)或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得依證券交

易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經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

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後,將庫藏股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並應於

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事

項,始得辦理。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八、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一)、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

原有股份相同。

(二)、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應依法辦理稅捐、申報等手續後,始得辦理過戶作

業。

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

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福盈科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經104年8月14日第5屆2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1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8.4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福盈科技化學(股)公司預計以每股新台幣13.16元~29.88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份

3,000,000股雖將造成現金流出,並使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下降,惟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之影響並不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