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成: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逾越限額規定之改善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03

2.公司名稱:珠海及成通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9日金管證審字第1040028868號函指示辦理

8.因應措施:

珠海及成通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及成)資金貸與昆山及成通訊科技有

限公司102年底之餘額,因情事變更,致資金貸與餘額超過珠海及成自訂之資金貸與

個別限額及總限額,本公司已重新訂定改善計畫、將相關改善計畫送各獨立董事,

未來將依新修正之改善計畫確實執行、將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控管,按季公告執行

情形並於下次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將透過營運等現金流入以降低資金貸與之餘額,並預計於107年底改善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