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晶光電股與母公司群創進行簡易合併,向債權人公告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481)群創-代子公司奇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7/30
2.公司名稱:奇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奇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4年07月30日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進行簡易合併,合併後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奇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4年9月1日,自合併基準日起,奇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權利義務均由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三百十九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二項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之規定,奇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如對於本簡易合併案有異議,請自104年7月30日至104年8月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受理地址為台南市新市區奇業路1號A-F03-01區)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掛號郵寄至上述地址向奇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異議,逾期即視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