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力新: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03年度年報修正檔案(股東會後修訂本)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28

2.公司名稱:奇力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3年股東會年報封面、第12頁及第204頁。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03年度年報修正檔案(股東會後修訂本)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