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公告103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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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訂民國104年8月17日為配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4年8月13日至104年8月17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務請於民國104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親駕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本次配發現金股利金額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經104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分配之股東股利新台幣437,693,030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計算,每股配發0.74元,發放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股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民國104年9月8日,以電匯或郵寄支票發放予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