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網龍:公告補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部分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1

2.函請補正期限:104/07/24

3.補正內容:

依櫃買中心指示補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209頁內容,

修正前: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

修正後: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

4.因應措施:補正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