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高力熱處理工業(股)公司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8,125,826股面額NT$10元整,共計新台幣81,258,260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6522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二)CA02090金屬線製品製造業。

(三)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四)CA03010熱處理業。

(五)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七)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八)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九)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十)CD01060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十一)CP01010手工具製造業。

(十二)F106010五金批發業。

(十三)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十四)F401010國際貿易業。

(十五) E599010配管工程業。

(十六) E601010電器承裝業。

(十七) E601020電器安裝業。

(十八) E604010機械安裝業。

(十九)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為81,258,254股金額新台幣10

廣告

元,計新台幣812,582,54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工業區吉林北路2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893,840,800

元分為89,384,080股,每股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其它發行條件:

1.股東紅利之股票股利81,258,26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125,826股,以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依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計81,258,254股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2.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計劃用途:強化公司財務結構。

十、本公司擬訂新股權利證書直接劃撥至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並同日上櫃

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採無實體發行。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NT$97,509,905元,每股配發NT$1.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郵資及相關手續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4年08月22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4年08月18日起至104年08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4年08月17日下午16:30時(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伍、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陸、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