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附:本公司104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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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32,514,96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96725680元。

二、本公司訂定104年8月11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4年8月7日至104年8月11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最後過戶日104年8月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4年8月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地址為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電話為02-27463797)

三、本次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96725680元,茲訂於民國104年8月28日為發放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配發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其匯費及郵資由股東現金股利內扣除,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50元(含)以下,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