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公告遭金管會糾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27

2.違規情形:金管會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專案檢查相關缺失。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糾正。

4.預計改善措施:本行已採行相關改善措施依規辦理。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