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洧:本公司針對櫃檯買賣中心2015年7月1日之通知,就中國時報一篇"車股增新兵,昶洧跨足電動車"與同日工商時報一篇"退出工具機馬達,昶洧跨足電動車"之報導澄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01

2.公司名稱:昶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及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2015年7月1日之通知

8.因應措施:

一、前開工商時報內文中提及”子公司香港昶洧在海外募資自籌2億美元”一事,

已於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的公開說明書(以下簡稱”公開說明書”)第123

頁內文中提及:”在本次現金增資完成後,本公司規劃透過香港子公司(”TPHK”)

在海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或新股在104年下半年及105年下半年開始進行募資。另外,

母公司亦預計配合時程,將於106年後積極通過海外募資,母子公司共同籌措研發以

及生產電動車所需的資本開支至少共2億美元”。

二、前開工商時報內文中所提”陸方提供等值2億美元廠房、土地及無息貸款,

計劃2016年下半年興建年產10萬輛廠房,2018年下半年投產”、”紹興市政府除提

供500畝土地及廠房,以及5千萬美元無息貸款,總投入金額2億美元”、”預計2016

年下半年建廠,預計2018年下半年完工”,以及中國時報內文中提及”預計2017年

底於歐洲進行小量生產,2018年起於大陸量產房車,目標是2019年起,5年內達到出

貨10萬輛”一事

(一)就在大陸設廠、量產以及在歐洲小型量產時程表部份:已於公開說明書第11

廣告

頁內文中提及,分別引用如下:”…可行性(1)106年藉由委外在歐洲生產一千台以內

之電動車並對外銷售;(2)106年於中國大陸建置試產之前置作業完成;(3)107年於中

國大陸建置之量產工廠開始大量生產”;另於公開說明書第7頁之銷售計劃如下:

銷售計劃(輛)

年度 歐洲 中國

2017 1,000

2018 3,000 10,000

2019 3,000 30,000

2020 50,000

2022 100,000

(二)就陸方所提供之廠房、土地及無息貸款金額部份:依據子公司香港昶洧與紹

興濱海新城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3年8月21日所簽署的合作協議(已於公開說明書

第67頁提及),在符合某些條件的情況下,陸方按照階段免費提供土地廠房以及無息

貸款,依據本公司估算,總值約為美金2億元。

綜上所述,相關報導內所述之本公司未來相關計劃,均已於先前公開說明書中提及,

且並無涉及預測性財報數據,亦未有新增之重大訊息,茲予以補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