夆典: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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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長:郭國華
(2)董事:池啟光
(3)董事:王昭貴
(4)董事:古永嘉
(5)獨立董事:蕭勝賢
(6)獨立董事:吳乃華
(7)獨立董事:張寶釵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長-郭國華
獨立董事-張寶釵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郭國華-浙江古越龍山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杭州飛華光電元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張寶釵-上海丰馥投資諮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浙江古越龍山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浙江省紹興市城東經濟開發區東山路一號。
杭州飛華光電元件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區余杭鎮余杭工業城一區。
上海丰馥投資諮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區花園路1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浙江古越龍山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電子產品之生產與銷售。
杭州飛華光電元件有限公司:光電產品之生產與銷售。
上海丰馥投資諮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人力資源心理測評系統與顧問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