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恩特:公告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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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賴進益

獨立董事:蕭國慶

獨立董事:王偉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