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博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4736)泰博-公告本公司104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本公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4/05/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朝旺
董事:紀鴻志
獨立董事:鄭志發
獨立董事:林昇璋
獨立董事:林邦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