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郡科技: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第一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21

2.公司名稱: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2年度第一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二

條規定,債券持有人得於發行後滿二年之日,要求發行公司將全部或部份之本公司債,

按面額之102.01%(贖回收益率為年利率1%)贖回,本債券截至104年5月21日止餘額為

美金53,400仟元。本公司代理付款機構接受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期間為104年5月25日

至104年6月24日止。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