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捷:公告飛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飛捷二,代碼:6206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04年07月0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50701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50701

發生緣由:依飛捷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本轉換債發行滿一月之翌日(民國99年9月10日) 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04年6月30日) 止,本轉換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以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債券。(二)、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4年5月29日至104年6月29日(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4年6月30日(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4年7月1日(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4年5月29日(七)、本轉換公司債收回程序如下: 本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轉換公司債收回,債權人可於受理開始日前一個營業日(104年5月28日)起至收回截止日之前 一個營業日(104年6月28日)止,攜帶證券存褶及原留存於往來券商之印鑑後,直接至往來券商填具「有價證券轉(交)換/ 買(贖/賣)回/註銷/認股/履約/兌回帳簿劃撥作業申請書」辦理債券收回手續,集保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八)、本公司依發行及轉換辦法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每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台幣10萬元整,並統一於104年7 月7日以匯款或單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交付價款予各債權人,匯費或郵資費用自價金中扣除。(九)、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2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轉換公司債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

債券代碼:62062

票面利率:0.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