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更正申報本公司背書保證自結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20

2.公司名稱: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誤植104年3月及4月份背書保證自結數。

8.因應措施:更正申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