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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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F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之審查報告。

C.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2.承認事項

A.承認一O三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

B.承認一O三年度盈虧撥補案。

3.討論事項

A.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B.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C.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

案期間已結束,並未有股東行使提案權。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有關電子投票事宜請參閱公告及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三、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

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