雃博擬辦理現增不超過1600萬股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4106)雃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7
2.增資資金來源: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於普通股不超過壹仟陸佰萬股額度內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5.發行總金額:於普通股不超過壹仟陸佰萬股額度內
6.發行價格:
(1)如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者: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以下簡稱「自律規則」)之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向券商公會申報詢價圈購約定書及向券商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時,皆不得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圈購期間完畢後,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彙總圈購情形及發行市場狀況後共同議定。
(2)如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者:其發行價格依自律規則之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1)如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者: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至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員工若有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2)如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者: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公開承銷比例為發行新股總數10%,其餘75%至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股份不足一股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購買英國子公司Westmeria 35%股權及充實營運資金所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擬提請本年度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視當時金融市場狀況,於普通股不超過壹仟陸佰萬股額度內,採擇一或搭配方式,一次或分次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本次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股東會通過後,普通股之發行計畫、發行條件、數量、價格、金額,暨資金用途、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狀況及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者,或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