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0.0015%,基準日4/10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905)三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
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100,000元。
4.消除股份:10,000股。
5.減資比率:0.0015%。
6.減資後股本:6,813,589,0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