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銳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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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03/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江送貴/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哈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依法利益迴避之董事未參與討論

及表決外,經其餘出席獨立董事及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