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纖:媒體報導澄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16

2.公司名稱: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

6.報導內容:新纖三引擎 熱轉營運 長纖、工程塑膠等拉貨強勁

下半年業績看旺 桃園中壢擴產 搶攻運動商機

7.發生緣由:有關報導新纖觀音廠將新增一條工程塑膠產線,

投資金額約12億,預計2016年底、2017年初完工純屬媒體善意推估,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