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威科技:更正103年12月合併營業收入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2/13
2.公司名稱: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子公司預收貨款轉收入補開立發票,原公告103年12月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仟元)9,917更正為9,839,原公告103年12月本月營收增減額9,250更正為9,172
,原公告103年12月本月增減百分比1,386.81更正為1,375.11
,原公告103年12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83,335更正為83,257
,原公告103年12月本年營收增減額74,256更正為74,178
,原公告103年12月本年增減百分比817.89更正為817.03。
8.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