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威科技:更正103年12月合併營業收入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2/13

2.公司名稱: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子公司預收貨款轉收入補開立發票,原公告103年12月本月營業收入淨額

(仟元)9,917更正為9,839,原公告103年12月本月營收增減額9,250更正為9,172

,原公告103年12月本月增減百分比1,386.81更正為1,375.11

,原公告103年12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83,335更正為83,257

,原公告103年12月本年營收增減額74,256更正為74,178

,原公告103年12月本年增減百分比817.89更正為817.03。

8.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