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熠電107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300萬股、每股11.25元,增資基準日5/2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642)駿熠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對象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及102年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5995號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已洽定應募人:呂月森女士。
(3)特定人與公司之關係: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3,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第一次得私募額度3,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據本公司107年06月05日股東會決議私募價格之定價原則訂定之。
本次私募價格以董事會召開日108年05月16日之會議當日為定價日,依據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依不低於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
(2)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
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13.6元為參考價格。而本次私募股票之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訂為新台幣11.25元,經核算佔基準計算價格之82.7%。(不低於參考價之八成)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資本支出、償還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應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資本支出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提升營運成效及其他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所需引進投資夥伴規劃,且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8年5月16日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3.6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1.2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08年05月17日至108年05月21日。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8年05月21日。後續相關應辦理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