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調高自美歐進口鋼管反傾銷稅率,最高達147.8%

MoneyDJ新聞 2019-06-14 10:50:06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商務部宣布,依期間複審調查結果,決定自今(14)日起調整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稅率為57.9%-147.8%,高於美國原先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14.1%,以及歐盟適用的為13%至13.2%。

具體來看,美國公司方面,美國威曼高登鍛造有限公司(Wyman-Gordon Forgings, Inc.)稅率為101.0%,其他美國公司為147.8%;歐盟公司方面,瓦盧瑞克德國公司(Vallourec Deutschland GmbH)稅率為57.9%,瓦盧瑞克法國鋼管公司(VALLOUREC TUBES FRANCE)為57.9%,義大利IBF公司(IBF S.P.A.)為60.8%,其他歐盟公司為60.8%。

大陸商務部說明,2014年5月9日決定自2014年5月1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2018年6月15日,應大陸國內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產業申請,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間複審;於2019年5月9日決定進行期終複審調查,並決定自今年6月14日起調整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率

大陸商務部指出,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又名P92無縫鋼管、10Cr9MoW2VNbBN無縫鋼管、X10CrWMoVNb9-2無縫鋼管等;係指外徑在127mm以上(含127mm),化學成分(wt%)中碳(C)的含量大於等於0.07且小於等於0.13、鉻(Cr)的含量大於等於8.5且小於等於9.5、鉬(Mo)的含量大於等於0.3且小於等於0.6、鎢(W)的含量大於等於1.5且小於等於2.0、抗拉強度大於等於620MPa、屈服強度大於等於440MPa的合金鋼無縫鋼管,不論是否經過進一步的加工處理;其具有較強的高溫強度和抗蠕變性能,主要用於超臨界、超超臨界電站鍋爐和電站汽水管道上。

大陸商務部表示,自今年6月1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時,應向中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徵,進口環節增值稅以中國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反傾銷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