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陸投資違規,磐石保經挨罰50萬元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表示,磐石保經將原參股投資的中國大陸方勝磐石保經股權,透過換股方式取得北京飛豬科技股權,但該公司非保經代業者可投資標的,故依違反規定裁罰50萬元,並要求磐石保經必須在1年內改善,成為首家登陸投資違規挨罰的保經代業者。

保險局副局長王麗惠說明,國內保經公司可向金管會申請參股中國大陸保經代公司,磐石保經為首家獲准登陸投資的業者,透過2013、2015年2次合計投資人民幣1245萬元,取得方勝磐石保經24.9%股權。

不過,方勝磐石保經後因股權重組,成為北京飛豬科技旗下子公司,磐石保經持有的24.9%因而換股成為北京飛豬股權。據了解,磐石保經是在對金管會提交的業務報告中主動提及,但可能未發現此舉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規定。

依該條規定,違規投資可罰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對於裁罰磐石保經50萬元,王麗惠表示,主要考量公司規模不大、當初為主動報告、且罰鍰已是最低罰鍰的10倍。至於是要處份股份、資金匯回或轉賣其他股東來「恢復原狀」,則要由磐石保經自行決定。

除了磐石保經外,金管會亦已核准2家保經業者參股中國大陸保經代公司,包括永達保經參股中國大陸永達理保經、取得24.9%股權,台名保經分別參股上海聯達保代、昆山豐盛保代2家公司,各取得24.9%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