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別傻了,信用卡掉了不是最危險

【時報-台北電】大家都有相似的經驗:一時恍惚錢包掉了或被扒手摸走了,擔心死了錢包裡的信用卡會被人盜刷,會被壞人拿去做壞事。根據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的統計,自民國103年迄今,信用卡被誤用到詐欺行為,超過九成五是透過「MOTO/EC」管道,白話說,沒有經過持卡人授權的「非」面對面交易。反而因為信用卡遺失或被竊而導致詐騙,加總占比僅2%。

由於信用卡仍是台灣民眾的主要非實體貨幣交易工具,沒有經過持卡人授權的「非」面對面交易的詐騙管道,自103年占比的84%,已是各項詐騙手法的第一名,金額和佔比還逐年上揚,及至107年已飆升到95.27%,不僅占比極度集中,詐騙金額超過22.47億元,相對上信用卡遺失或被竊而導致詐騙的金額,全年還不到5000萬元。

銀行主管分析,沒有經過持卡人授權的「非」面對面交易,主要是電子商務的線上購物、社群媒體購物,數位貨幣或遊戲等虛擬交易,這些都不必有買家和賣家的面對面確認;另一部份的「沒有經過持卡人授權」,不一定都只發生在線上,現在信用卡發卡公司會提供卡友某個金額之內的「帳單免簽名」,即是持卡人交易當下沒有授權的現象。

對於這類信用卡詐騙手法,銀行主管說,由於每筆金額在台幣幾千元、或如虛擬信用卡額度在2萬元以下,或許民眾一旦不幸發生,感覺受騙的金額並不大,個人沒有痛感,實際上加總整個市場規模全年會到將近23億元,也是十分驚人的數字。

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對於我國持卡人於各產業別的受詐欺型態,主要分為8 大類:(1) 遺失卡:卡片遺失而被盜用。(2) 被竊卡:卡片被竊而發生盜用。(3) 未達卡:郵寄新、換卡遭攔截而發生盜用。(4) 冒用申請卡:使用未經本人授權申請之卡片。(5) 偽卡:使用未經發卡機構授權製作之卡片。(6) MOTO/EC:未經持卡人授權之非面對面交易。(7) 多刷帳單之詐欺:商店利用持卡人卡號等資料偽造交易。(8) 其他:不屬於上述標準詐欺類型者。

該中心的統計資料來源,為各發卡機構通報的詐欺金額,由於詐騙發生銀行會通報檢調單位,所以統計中的詐欺金額,並非國人的實際損失金額。(新聞來源:工商 陳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