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統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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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3)矽統-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簡誠謙/董事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迅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陳文熙/董事
許時中/董事
劉興森/董事
黃財旺/獨立董事
羅瑞祥/獨立董事
李亞菁/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簡誠謙先生擔任亞太優勢微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光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聯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聯陽半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迅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陳文熙先生擔任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劉興森先生擔任大揚文教基金會 董事
黃財旺先生擔任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笙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羅瑞祥先生擔任九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地幼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宏陽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雲果資訊顧問公司 董事
李亞菁女士擔任迪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宇通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同本屆董事任期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超過三分之二出席股東贊成,本案決議通過,相關決議情形如下:
贊成:343,820,375
反對:759,191
無效:0
棄權/未投票:5,697,948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