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鋼擬購置江蘇省鹽城市之土地、廠房,計27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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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7)嘉鋼-董事會決議通過擬由新設之嘉鋼精密工業(鹽城)有限公司購置江蘇省鹽城市之土地、廠房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
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蔡橋鎮民營創業園地號002-101-0409000
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濱國用2015第604224號
建物:
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蔡橋鎮民營創業園編號為濱房權證濱海
字第201601555、554號、557號、556號房屋享有所有權
2.事實發生日:108/3/25~108/3/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93,333平方公尺(50年使用權)
建物:19,600平方公尺(廠房16,000平方公尺、辦公樓及宿舍3,600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約人民幣2,700萬(含上述土地、建物2,630萬,加計蔡橋人民政府徵地6,667平方公尺計價70萬)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濱海泰悅木業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2019年4月16日前支付人民幣1,700萬。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證完成變更登記後3個月內一次性支付
交易款項直接匯入濱海縣人民法院標的款帳號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標的物因債務遭法院查封,經濱海縣蔡橋鎮人民政府見證下,買賣雙方議價決定。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2017.3.16濱法縣人民法院委託之廠區項目工程價款鑒定報告,價款介於2671萬~2738人民幣。
決策單位: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交易總金額約人民幣2,700
萬範圍內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因應中國大陸日趨嚴格的環保政策、整合三座工廠(唐山鑄造廠、太倉鑄造廠、昆山加工廠)達到生產規模經濟、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3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3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