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興:主管機關來函,限定公司10/9前重行申報107年第二季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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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千興-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指示文到次日起20日內重行公告申報107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1.事實發生日:107/09/19
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07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3.發生緣由:金管證審字第10703350341號函
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107/10/09
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不適用。
6.因應措施:請會計師重新核閱並重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