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永大(1507)經台灣日立公開收購普通股期間屆滿,應賣數量達成收購條件

本公司接獲台灣日立電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

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

1.事實發生日:108/04/23

2.公司名稱:永大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期:民國(以下同)108年4月22日

(2)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條件是否達成:

已經達成。公開收購人本次公開收購所定之最低收購數量為永大機電普通股

88,504,328股,累積應賣股數已於108年4月17日超過前述最低收購數量,並於

108年4月17日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決定(公製字第1081360199號);

另於108年4月15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公開收購人之投資申請

(經審一字第10800015900號)。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並已於108年4月

17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並於108年4月17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

(3)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

(一)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114,409,932股。

(二)實際成交數量:114,409,932股。

(4)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

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7個營業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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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108年5月2日)以內。

(二)方法:

(1)對價支付方法: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優先以銀行匯款

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

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

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2)對價計算方式:

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調整後之每股現金對價新台幣

65元之數額,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

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四捨五入計算至「元」為止。

(三)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

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5)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

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7個營業日(含)

(即108年5月2日)以內。

(二)方法:

應賣股份已撥入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203)059600-8)撥付

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6)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不適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請本公司股東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網頁,網址為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2

(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資訊專區)及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網址為http://www.kgieworld.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