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盜刷了嗎?信用卡帳單上多出一筆沒消費的刷卡項目,該怎麼辦?理財達人教你這樣做

信用卡帶給現代消費者的方便性雖不容置疑,相反的,由其衍生出來的問題也不小。最常發生的除了信用卡被冒領、冒用、偽造之外,因使用信用卡而發生的購物糾紛亦時有所聞。消費者刷卡消費,若發現商品有問題或是繳款帳目不符時,應該如何處置以避免損及自己的權益呢?

依信用卡交易之慣例,持卡人只要在帳單上簽名,即表示確認此款項並有義務支付費用。消費者萬一買到不良品,請先與商店溝通,以換貨或是免費維修來解決,絕對不可以拒付款項,否則將嚴重影響到個人信用。消費者若要求退貨或是更換其他產品,亦應向商店索回原簽帳單。若是商店已經將簽帳單送往收單銀行請款,則要請商店另做一筆退貨簽帳單,將原款項沖銷,再以信用卡刷想要更換商品之價格。

若是在月結帳單上發現多出了消費項目,則有可能是特約商店或銀行的疏忽、信用卡遭人冒用或偽造,也有可能是自己刷過而忘了。遇到上述情況時,應該先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發卡銀行申訴,發卡銀行將會透過收單銀行調閱該項多出來的消費帳目。消費者若發現卡片遺失而遭人冒用,只要在與發卡銀行事先約定之免責時間內完成掛失手續,其所受損失便將全由發卡銀行負擔。若遭人偽造或特約商店、銀行作業疏忽,則消費者可以不用負擔此一費用。

因為自己疏忽而向銀行調閱帳單時,有些發卡銀行會要求持卡人支付帳單調閱費用100至200元不等,所以消費者應妥善保管未入帳之簽帳單收據,以利帳務查核。

依據銀行公會統計,有超過6成的持卡人曾經動用過循環信用。由國內主要發卡銀行的資料顯示,近來持卡人動用循環信用的帳款激增,已達不少行庫信用卡應收帳款的4至6成左右。正因使用的人多了,連帶導致計息溝通不良的個案增加。雖說銀行業者與持卡人各有立場,業者也做到財政部以書面告知持卡人相關規定的要求,但是推廣發卡時未詳盡說明也是事實,以致持卡人對循環信用的遊戲規則多數一知半解。

廣告

其實,各行庫循環信用的利率、起息日與計息本金互有差異,持卡人若是以週轉成本為考量,是有必要貨比3家。以利率為例,民法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20%的上限,因此各發卡銀行的循環年利率都在20%以下。不過在市場自由競爭的法則下,各家銀行的利差甚至多達5%,消費者應有選擇少付利息的智慧。

至於國際性發卡的外商銀行,以及在國內發卡起步較早的信託公司,則利率多在法定的上限20%。而較晚開發信用卡業務的新銀行與省屬行庫為了搶食市場大餅,則不免將利率壓低在20%到15%之間。雖然業者各出優惠與服務奇招,但是就持卡人的成本負擔而言,其高低仍然不同。

目前各發卡銀行都是以日息逐日計息,所以計息期間的起訖點與本金基礎,就成了利息高低的重要關鍵,這點比年利率的高低本身更值得注意。

各行庫信用卡循環利息的起息日算法,計有:墊款日、結帳日,與繳款日3種。由於銀行簽帳的流程是依「持卡消費↓商店請款↓銀行墊款↓本期結帳↓憑單繳款」的順序進行,所以3種不同的起息日,便會因時間差而影響持卡人付出利息的高低。

在利息計算上,銀行和持卡人的立場是衝突的,亦即對銀行有利的,是計息時間越長越好。這3種起息日以自墊款日起算計息期最長,可能多達一個月;而自結帳日起算的次之,約2週左右;自繳款日起算的計息期則僅一週最短,何者對持卡人有利,不言而喻。在計息期間的排行榜裡,台新、花旗、美國、渣打、中信銀與中國商銀等,都是從銀行墊款日起算,是計息最長的。

持卡人動用循環信用時,若未繳交最低繳款額,必須加計延滯違約金。所謂最低繳款額,各家發卡銀行都以當期消費額(包含預借現金款項)的20%為準,但最低不得少於1千元,且超出信用額度的消費款、上期未付的最低繳款額,或是年費、掛失,與預借手續費、循環與預借利息、延滯違約金等,必須在繳款日全數繳清。

至於持卡人另一項可能的成本—延滯違約金,各行庫規定互異,也可作為選卡的參考。多數發卡銀行是以循環利息的一成加計違約金,或者乾脆再依欠款日息計算,等於加收一倍的循環利息。負擔更重一點的,即使僅遲一天補交最低繳款額,就得支付循環欠款20%的違約金,持卡人不得不慎。

作者簡介_張真卿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財管碩士,曾於華爾街從事證券及期貨交易工作。返國後服務於銀行國外部擔任資深外匯交易員,之後轉任上市電子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別助理,同時成立投資公司從事金融操作,期間並前往北京中央財經大學攻讀博士學位。

本文摘自春光《工作第一年就能存到錢的理財方法(暢銷經典改版)》


更多今周刊文章
全台29萬空屋賣不完、建商仍瘋狂蓋房 現在是買屋好時機? 房價只漲不跌的3大理由
台股進入投機階段,恐走向泡沫化?「台灣先生」谷月涵10個字回應投資人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