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券商開放可辦安養、子女教育信託 Q4可上路

因應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為有助國內11家證券商進一步發展財富信託業務,金管會今(4)日宣布擬修法開放理財型信託商品,包括安養信託、子女教育信託等,預告60天後公布,預計最快第4季可上路。

證期局副局長表示,原來有做財富管理業務證券商共有11家券商,截至6月底為止,有做特定單獨金錢(委託人已選好標的)信託的券商規模1699.11億元。指定單獨管理(授權券商決定)金錢信託約257億元左右。前三大證券商為元大證、凱基證跟永豐金證。

證期局表示,預料開放效益是讓業務多元化,券商原本只能賣基金、有價證券單純理財性,但社會發展不一樣,可多元信託業務納入,如安養信託商品可納入進來,對業務發展有幫助,也能提供社會需求服務,新商品或項目需要跟證期局申請,後續相同商品,要附完整計畫書、含內控,證期局會視需要面談負責人有沒有能力跟問責機制。讓更多國人可享受信託的服務。

金管會表示,為提升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之服務功能,並利證券商參與信託業務之發展,金管會已預告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將現行證券商兼營金錢信託及有價證券信託業務僅得提供客戶投資理財型信託商品之限制予以放寬,使證券商得提供多元的信託商品,包括安養信託、子女教育信託等商品。

金管會表示,自民國98年開放證券商得兼營金錢信託及有價證券信託業務迄今已逾10年,證券商僅得提供客戶投資理財型信託商品,即僅係以信託方式為客戶進行資產配置,為此,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多次提出開放建議,認為過去證券商信託業務發展空間受到限制,信託商品設計無彈性與創意,無法為客戶規畫以客戶為導向之整合性信託商品,致出現業務發展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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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金管會推動信託2.0全方位信託業務計畫,即有鑑於信託功能十分廣泛,運作上亦深具彈性,希望信託業者於此高齡化及少子化的社會發展趨勢中,能透過信託架構發展配合民眾生活各面向需求的全方位信託商品。因此,為回應證券商業務發展之訴求,以及因應發展多元信託商品之社會需求,金管會本次將放寬證券商兼營信託業務之規定,使證券商可突破僅偏重投資理財型商品的現況,進一步發展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務等功能的信託商品,以滿足客戶全方位的財務規畫需求。

金管會表示,在法規鬆綁的同時也將要求證券商辦理信託業務應導入問責制度,適時與負責本業務之高階管理人進行面談,以促使證券商能積極投入資源、培育信託專業人才、強化內部控制制度,俾於證券商發生重大違失時,對該當之人予以問責。

本次放寬證券商經營信託業務的限制,除可發揮證券商在財務規畫方面的專長外,因應社會結構之變遷,證券商設計符合民眾需求之信託商品,實踐社會責任,並建立內部問責制度,強化公司內部治理,亦為證券商重視ESG文化的展現,實可創造市場多贏。金管會也期許證券商應即規劃相關訓練課程完成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並積極為業界培育專業信託人才,以利信託業務之長久發展。

財富管理應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下:

一、 修正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定義:明定證券商得以信託方式為客戶進行財務規畫、執行或辦理資產配置,放寬證券商得依客戶所需,提供及執行金錢及有價證券信託項下之各種信託商品。

二是修正證券商申請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檢附之申請書件。

包括增加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文化有效性證明文件,及修正營業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對客戶權益保障事項、經營業務能力及資源投入情形、業務規劃應包含風險控管等項目。

三、 刪除辦理洗錢防制重複規範事宜:

現行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證券期貨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規,對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作業及控制程序已有完整規範,毋須重複規定。

因此財富管理應注意事項刪除有關業務人員應針對客戶有無涉及洗錢與不法交易執行檢查程序並出具確認報告書、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訂定各項規則及程序,應依洗錢防制法等有關規定加強洗錢之防範,並應訂定洗錢防制教育訓練計畫、相關洗錢防制事項之規劃及監督應由法令遵循部門主管負責,並至少每年將業務部門相關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等規定。(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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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22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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