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生育津貼再加碼 4月起第1、2胎補助3萬元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 (28) 日宣布好孕成「3」,生育津貼再加碼,只要符合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 1 年的新生兒,第 1、2 胎補助 2 萬元調升至 3 萬元,第 3 胎維持 3 萬元不變,新制自 4 月 1 日起上路。

陳其邁說明,為支持市民生育並體貼育兒家庭之辛勞,衡酌財政後,生育津貼再加碼,今年 4 月起推出好孕成「3」,幸福「333」,第一胎、第二胎每名各加碼 1 萬元,從原本 2 萬元調升為 3 萬元,第三胎 (含以上) 每名 3 萬元。

陳其邁進一步指出,一般新生兒家庭也可選擇換取價值第一胎 3 萬、4 萬或 6 萬元的「坐月子到宅服務」,自今年起再擴大照顧措施,經濟弱勢產婦可同時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從懷孕到養育陪伴體貼育齡家庭、照顧弱勢加倍給力。

此外,高市府積極推動友善育兒措施,包括首創全國提供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及公辦 24 小時定點計時臨托服務,率六都之先在原民區設置育兒資源中心,持續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努力。

為了體貼孕婦交通安全,高市社會局表示,今年起全面補助孕婦產檢交通補助,只要是高雄市籍孕婦在本市 50 家產檢醫療院所皆能領取 28 趟次計程車資 5040 元的交通乘車券。

同時,配合 0 到 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去年 8 月托育補助已提高至 8500 元,高雄至今年 2 度加碼補助減輕育兒家庭負擔,亦即準公共保母中央每月補助 8500 元,自今年 2 月高雄再加補助 1600 元,共補助 1 萬 100 元;準公共托嬰中心中央每月補助 8500 元,自今年 8 月高雄再加補助 2500 元,共補助 11000 元,實質減輕育兒家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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