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少女應徵字幕員落陷阱 簽「秘密合約」帳戶遭警示

暑假來臨,不少年輕學子會打工賺外快,不過詐騙集團猖獗,也把目標轉向年輕學子,台中大甲一名高中少女,因在IG找到「字幕專員」的工作,應徵後卻被對方誆騙,操作網站失敗,需要提供帳戶幫忙領錢「將功贖罪」,少女提供帳戶後還幫忙轉錢,導致自己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她也成詐騙集團共犯,台中市刑大提醒,年輕學子暑期打工要多留意。

台中市刑大經濟組統計,今年一月迄今共有十八件假求職詐騙案件,財損金額達二十萬元,其中大甲區十七歲王姓女高中生,上月間在網路平台Istangram尋找打工機會,發現有「純字幕專員」的求職廣告,少女以為是正當工作,前往應徵獲錄取,對方還要求她簽署「秘密合約書」。

接著對方要求少女註冊不明網站,隨後再謊稱少女操作網站失敗,之後藉口少女需要提供自己的帳戶,協助公司領錢,轉到公司指定帳戶,以此「將功贖罪」,少女看到帳戶內有轉入十萬元後,隨即再幫忙對方轉帳到指定帳戶,少女淪為幫忙詐騙集團的幫之凶,帳戶因此遭警示。

台中市刑大提醒,暑假期間,年輕學子打工、應徵時,要提高警覺,小心防範詐騙集團藉機騙取存摺、提款卡、身分證等個人重要證件,打工面試遇有以下徵兆應詳加查證:

(一)公司營運、工作內容等回答不明或表示不方便於電話中說明,但一再強調報酬高、赴國外兼旅遊、工作輕鬆、錄取名額有限等訊息。 (二)工作內容並非正當經營(如載送應召女郎之司機),約在車站、公園、咖啡店等公共場所面試。 (三)要求交付身分證、提款卡、存摺,或申辦多支手機門號。 (四)以辦理薪資入帳設定為由,要求至自動提款機操作。 (五)要求認購投資或刷卡買公司產品,以衝個人業績或作為錄用條件。

市警局再次提醒暑期打工的學生,要謹守「重要證件不離身、應徵面試結伴行、提高警覺多諮詢、掏錢繳費先查證、苗頭不對即閃人」的五大原則,以防被詐騙。

另《洗錢防制法》已於六月十六日開始施行,第十五條之二明定:無故交付帳戶予他人,會遭警察機關告誡,若對價交付、一次交三本以上的帳戶或經告誡後五年內再犯,則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圖說二 少女遭詐幫忙轉贓款帳戶遭警示。(記者孫義方攝)
圖說二 少女遭詐幫忙轉贓款帳戶遭警示。(記者孫義方攝)